信息披露
包头青山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时间:2023-02-15
执行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文书文号:(2022)内0204民初3454号执行裁定书
(2022)内0204民初3454号协助公示通知书
执行事项:公示股权冻结
被执行人:于丛源
被执行人证件种类:身份证
被执行人证件号码:150204198605011577
冻结被执行人于丛源持有的包头青山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股权。
冻结期限:2023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
公示日期:2023年2月15日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