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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商业贷款可申请延期还本付息
时间:2022-10-28
记者从10月27日召开的呼和浩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中小微企业主或是个体工商户商业贷款可申请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存续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消费贷款等,可与借款银行协商,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延期的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比如,建行内蒙古分行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信用卡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分别设置90天、30天、28天宽限期;农行内蒙古分行将“按月还款”阶段性调整为“按季还款”或“按半年还款”;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对受疫情影响人群提供宽限期延长、延期还本付息、征信保护等政策支持;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对重点区域的信用卡客户给予延期还款一个月的扶持政策;金谷农商行指导支行做好到期贷款和符合条件延期付息贷款的处置工作,并将当月欠息贷款的付息日期延长至11月19日;蒙商银行为信用卡客户办理10月账单延期还款挂账处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客户可在疫情解除后还款;蒙商消费金融公司10月12日起暂停催收作业。
(来源:奔腾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