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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文件连续发布国企改革进入关键阶段资本市场大有可为
时间:2019-11-15

  国企改革正进入关键阶段。

  1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提出,未来3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要落实好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

  就在本次会议前几天,国资委连续发布两个央企改革配套文件。11月8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从混改的基本操作流程、“混资本”与“改机制”操作要点等方面,对中央企业实施混改的各个事项做了明确和细化。国资委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从科学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完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支持科创板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健全股权激励管理体制等方面做出完善。

  一系列文件的发布以及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召开,均向市场传递出国企改革加速的强烈信号。其中,多个文件在具体操作和量化中,均对资本市场作用的发挥寄予厚望。

  混改进入加速期

  近年来,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加快,改革成果令各方瞩目。数据显示,中央企业已经实施混改3700多项,引入非公资本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超过70%,比2012年底提高近20个百分点;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65%已进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61%、利润总额的88%来自于上市公司。

  但从实际操作看,依然有一些央企改革动力不足、改革操作不清。对此,国资委相关人士此前表示,不敢混、不愿混、为混而混、一混了之、重混轻改等问题仍然存在,反映出有的企业对混改的目的、意义认识不清,混改目标和路径不明确。

  在这样的情况下,8日晚间发布的《操作指引》,从具体操作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无疑受到各方高度关注。《操作指引》明确表示,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首发上市(IPO)、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参考此次发布的《操作指引》。

  从具体操作流程看,《操作指引》表示,央企所属各级子企业实施混改,一般应履行以下基本操作流程:可行性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有资本投资者、推进企业运营机制改革。以新设企业、对外投资并购、投资入股等方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履行中央企业投资管理有关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操作指引》明确,中央企业“混资本”环节要在产权市场、股票市场等平台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并对“混资本”过程中的资产审计评估、通过产权市场实施混改、通过股票市场实施混改的相关规定、工作程序、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规范。而在“改机制”方面,要求推动混改企业转变运营机制。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操作指引》的出台,为央企开展混改提供了系统的操作指南,有利于央企规范混改工作流程,深化混改内涵,以“混资本”促进“改机制”,切实提高中央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

  股权激励力度加大

  在国企改革中,股权激励机制无疑也是一个热点问题。

  从近些年改革实践看,多个建立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文件相继出台,从总体上构建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框架体系,部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也照此开展了股权激励,但总体来看,实施股权激励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数量和比例仍然存在明显不足。

  国资委前不久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仅有45家中央企业控股的92户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占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的22.8%。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股权激励与业绩考核相挂钩是促进企业关注股东回报、实现长期成长、提高收益质量的必要和重要机制,也是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多年以来探索出的有效经验。但是,业绩考核要求过于刚性,也成为了部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不愿意开展股权激励尝试的重要原因。

  因此,11日印发的《通知》强调,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应当体现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业绩要求和考核导向,业绩考核目标要结合公司经营趋势、所处行业发展周期科学设置。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知》还专门提出了“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并给出了有针对性的操作指南,其中特别明确了尚未盈利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

  东方财富证券研究表示,从过往实践经验看,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营收、利润增速水平在整体上要高于无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实施股权激励的规范性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提供了政策保障,有望促进相关改革加速落地。

  资本市场是重要平台

  不管是央企混改,还是股权激励,都涉及资本市场这一重要资源配置平台。

  国资委公布的混改《操作指引》在“引进非公有资本投资者”方面提出,通过股票市场引进非公有资本投资者,主要方式包括首发上市(IPO)和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发行证券、资产重组等。而股权激励的《通知》直接面对的就是“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提出的股权激励方式一般为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而在本轮深化国企改革中,各地方对于充分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等方面也有明确目标。北京市此前出台的《关于深化市属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国有文化企业通过多种形式进入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进行融资,支持已上市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深圳国企综改实验在资产证券化方面提出,将实施“上市公司+”战略,依托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实际上,近年来,资本市场在促进国企改革、公司治理、资产重组等方面,已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少国有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的重组并购,实现了涅槃重生。此前,中国联通混改、中国神华和国电电力整合、招商公路吸收合并华北高速等一系列国企改革,均在资本市场上引发高度关注。天风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煜辉表示,资本市场的灵魂就是整合、并购和重组,中国经济结构转型重构对资本市场而言,映射的就是产业整合并购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