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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来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投入民政资金566亿
时间:2019-09-18

  9月17日,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从第二十一次全区民政会议上了解到,2013年~2018年,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投入民政资金566亿元,为推动全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民政系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兜底线、保民生、促改革、抓创新,推动实现全区民政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一批”部署要求,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对象、管理、信息相衔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截至2019年6月,内蒙古已将44.15万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建立综合认定指标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精准认定工作。扎实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制度,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13年以来,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拨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435.17亿元,年均救助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76.76万人、特困人员9.98万人、受灾群众263.8万人次、孤儿4100余人,为近50万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累计实施医疗救助912.53万人次、临时救助187.35万人次。2019年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较2013年分别增长55.9%和99.7%,年均增幅6.9%和12.2%;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较2013年分别增长138.4%和190.9%,年均增幅15.6%和19.5%;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较2013年分别增长24.1%和27.8%,对2.4万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4.5万困境儿童实现实名制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