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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8-12-27
  呼伦贝尔市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到2020年末,实现呼伦贝本市上市辅导期企业1家,力争实现上市零突破;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板企业13家;推进企业上市挂牌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全力推动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1.拓宽企业上市培育资源。建立“重本地、靠改革、请进来、走出去”的企业上市资源配套管理体系。大力培育地区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呼伦贝尔市每年要培育3家以上本地区上市资源。对焦“改革一家企业,即成为一家上市资源”的目标,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上市。积极吸引区外优质上市企业资源,支持区外企业通过整合市内企业等方式成为上市主体,鼓励本市优势企业结合主业并购重组国内优质资产,夯实上市基础。
  2.建立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库。对持续经营2年以上、主营业务突出、企业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1000万元以上,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领先技术、相对竞争优势的可培育上市企业,由各旗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筛选推荐报送,企业也可直接自行申报。在推荐报送基础上,筛选一批基本符合境内外上市条件的企业列入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库,市金融办对库内企业实行动态更新调整。2018年入库企业争取达到2家以上,2019年、2020年入库企业数量稳步增加。
  3.建立入库企业问题解决机制。市人民政府对推动入库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负总责,建立分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包干服务机制,逐户建立企业上市时间表和问题清单,开辟入库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证照补办和行政许可不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改制上市前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需要规范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个案性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依法合规、妥善解决。
  4.鼓励用好国贫地区企业上市优先审核政策。针对鄂伦春族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两个国贫旗,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引进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在鄂、莫两旗注册,鄂、莫两旗企业优先进入全市后备企业库。
  5.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探索综合配套改革。市直相关部门要针对入库企业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同等条件下,对入库企业在用地指标、园区标准厂房、办公用房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引进优质战略投资者、亟需人才的,优先享受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政策,并督促入库企业对照上市标准加强规范管理。按照“培育一个上市企业、带动一个产业链、逐步形成一个产业集群”方向,针对培育上市企业涉及的生产要素配置需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生产要素禀赋结构,先行先试,探索实施综合配套改革措施。
  6.完善金融服务对接机制。自治区金融办建立了包括证券公司、银行、股权投资、政策性担保及相关中介机构在内的综合服务平台,本市入库企业可享受自治区级提供的优质优价服务。推动银行为入库企业制定综合融资方案,鼓励中介机构认领入库企业,引导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向入库企业倾斜。对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企业上市的,应在拓展业务和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加大企业上市奖励力度。在境内外IPO上市,市本级财政奖励800万元。
  (二)加快推动企业挂牌孵化培育工作
  健全新三板挂牌培育体系。各旗市区要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建立与证券公司和企业的对接机制,细化落实企业挂牌的产业扶持、政务服务、要素保障、金融服务、财政奖补、税费优惠等配套措施体系。企业在新三板取得同意挂牌函件成功挂牌的,市本级财政奖励100万元。力争2019年末推动1家企业挂牌新三板,力争2020年末推动2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健全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培育体系。各旗市区要积极引导战略新兴、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产业扶贫等初创型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区域性股权市场要拓展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财务咨询、路演对接、融资服务、形象展示等综合优质服务。企业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孵化板成功挂牌的,市本级给予10万元奖励。力争2018年推动3家以上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完成孵化,实现孵化板挂牌零突破,2019年、2020年推动孵化板企业数量稳步增加。
  (三)夯实企业上市挂牌发展基础
  1.加快企业股份制改制。大力发展市场主体,为企业上市挂牌奠定良好的主体基础。按照自治区“千户企业启动改制、百户企业孵化挂牌、十户企业辅导申报”的目标。各旗市区要按照最大限度降低改制成本、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制定企业改制专项扶持政策,重点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初创型企业改制。2018年全市改制企业达到40家以上;2019年、2020年每年以25%以上增速逐步增加。
  2.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培训力度。市金融办要按照企业所在行业类型、计划上市板块和上市挂牌工作推进进度,制定分类分层分阶段的培训体系;在实施计划期内,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专项经费用于开展企业上市挂牌针对性培训,定期开展送金融服务“进旗县、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做到“开展一次培训、挖掘一批企业、实现一次对接”。
  3.全面提升证券公司服务能力。加快引进外埠证券机构,鼓励证券营业部升格为分公司。支持外资在我区设立合资证券机构,服务企业境外上市。对新引进和升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参照当地招商政策给予奖补。支持有条件的证券公司在国贫地区布设分支机构。相关证券公司要增强投行服务能力,优先服务好本市拟上市挂牌企业。
  4.稳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各类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在本市登记注册和开展业务。呼伦贝尔市对新注册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参照本地区招商政策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