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复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企业上市试点(以下简称试点),股交中心成为该业务领域的全国首家试点单位。试点争取过程中得到了自治区财政厅、党委金融办和内蒙古证监局的大力支持。
试点的获批是中国证监会对于自治区从2021年起依托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推动企业上市的“天骏计划”工作成效和创新业务思路的充分肯定,也是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时期,股交中心通过试点实施,落实从源头上贯彻注册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有益实践。
试点以提升自治区上市企业质量和数量,进一步实现以企业上市带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营造良好资本市场服务生态为己任,以“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企业和券商辅导工作一体化”为路径,组织、协调、监督券商等资本市场专业机构提早入场,做深做实企业上市前规范培育,针对性设计市场专项产品,提供各类资金、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对接等属地化融智、融资、融政策等配套服务。
此项试点将深度推进自治区“天骏计划”,以股交中心为核心,通过整合更高层次资本市场优质服务、地方政府政策和各类金融资源,补足我区企业高水平系统培育的短板,提升我区重点产业链关键节点企业质量。由股交中心发挥引导和资源汇聚作用,以推动产业链节点企业上市实现强链补链延链,并辐射产业链各环节,以点串线带面,集中力量办大事,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借助试点,股交中心将以初步搭建的区块链为载体,推动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间信息共享对接机制。在企业上市审核环节的数据验证、私募股权融资、信贷产品对接、政府扶持企业政策的绩效评价等领域,探索政务涉企数据应用场景,提升政务数据使用质效。
此项试点的实施将促进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好自治区“两件大事”落地落实。股交中心将全力推进创新试点落实落细,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资本市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