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自治区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扎实推进发展托管企业300余家
时间:2015-01-29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试点工作旨在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助力企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提升自治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及保护能力。自2011年启动至今,知识产权托管工程试点累计投入项目经费600多万元,试点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共确定6个盟市12家试点服务机构,发展托管企业300余家。
一、 主要工作措施。
2011年7月,托管工程首批确定了5家试点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近4年来,托管工程坚持“双方自愿,政府引导,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推广”的原则,从任务目标、工作内容、宣传考核等方面推进托管工程的有效实施。主要措施一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实施方案》;二是进行了试点盟市托管工程督查调研工作,带领试点服务机构调研学习浙江、广东等省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经验;三是编印《内蒙古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手册》,规范和提升托管服务单位工作质量;四是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程记者行”宣传活动,宣传托管工程实施效果,推广实施成功经验。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了实效,有效地推动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及科技成果转化。
二、工作成效显著。
1.推动全区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显著提高。在知识产权托管工程的带动下自治区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呈现连续3年快速增长的态势。截至201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累计专利申请量为48225件,其中实用新型申请25896件,发明专利申请13051件,外观设计申请9278件。累计授权量29067件,其中发明专利3340件,实用新型18770件,外观设计6957件。自治区专利综合水平稳步提高。
2.盟市受益良多。包头市稀土高新区20家知识产权托管企业托管后专利申请增量达200多项,发明专利授权率达到50%以上,实用新型授权率达到95%以上;巴彦淖尔市实施托管工程后,发明专利费用资助实现了零突破,2014年共有42项发明专利获得资助,资助金额68250元;赤峰市实现内蒙古赤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红山、元宝山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104家规模以上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全覆盖;乌海市作为我区内首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为三家企业实现专利质押贷款1000万元。
3. 托管企业创新发展态势良好。托管工程由政府部门牵头,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通过试点,引导、推动和帮助各类企业与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紧密合作,探索行之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模式,成为企业和创新主体受益的双赢工程。目前,12家服务试点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积极开展工作,托管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目前,全区共有知识产权托管企业324家。其中呼和浩特市托管企业达到55家,通辽市托管企业36,巴彦淖尔市托管企业40家,包头托管企业128家,乌海市托管企业26家,赤峰市托管企业39家。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19家企业提供了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共涉及专利130余件。2014年自治区首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企业中,呼和浩特市托管企业中有6家入选。
4. 推动盟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托管工程的实施调动了盟市知识产权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盟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托管工程实施以来,各盟市新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等专业服务机构5家,全区知识产权队伍得到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有所增强。
5. 定向培养了一批知识产权人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采用与高校合作培养,代理机构定向培养,各托管工程试点单位面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式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缓解我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缺乏的问题。2012年在内蒙古工业大学设立了“内蒙古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面向理工科和管理学专业招收双学位学生,3年共招收150人,2014年7月,首届45名毕业生已顺利毕业。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单位先后为北方重工等企业和园区开展专利信息应用培训,培训人员2500余人。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及专利申请、专利授权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2014》数据,我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在全国排名23位,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很多,其中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滞后已成为制约综合实力提升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体系化管理及运行尚未健全。目前我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少、服务能力低,业务大多集中在专利代理上,尚未发展成完善的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应用、预警服务、行业分析、涉外专利代理、专利评估、管理咨询等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
2.相关配套服务不到位。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支撑创新的能力较弱,无法满足我区广大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
3.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员缺乏。目前全区仅有代理机构4家,职业代理人16人,专业从事专利代理人员10人,个别代理机构因人员不足面临被停业窘境。
对于以上问题,亟需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建立、支持、引导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四、对策建议
针对内蒙古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需从以下方面予以加强:
一是继续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内蒙古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手册》加强指导督查,深化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内容,推广经验做法,扩大试点范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内蒙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和现有代理机构的作用,尽快培养一批从事专利管理与代理服务的复合人才。在条件成熟时,将“内蒙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提升为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采用引进区外代理机构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和促进代理机构良性发展。
三是充分发挥维权援助工作机制作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各维权援助合作单位和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作用,完善自治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为专利权人及社会各界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
四是出台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构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促进科技经济贸易融合、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匹配的专利政策支撑体系。重点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方案”、《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意见》相关政策措施。
五是推进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内蒙古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业务职能,扩大专利数据资源开放范围。
目前,科技发展进入到空前活跃的新时期,知识创新、传播、应用的规模和速度前所未有,知识产权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今后还要深入总结知识产权托管工程试点工作在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专利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品牌经济、科技创业等方面经验及地区特色的工作模式,在全区广泛推行,以此带动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为我区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 主要工作措施。
2011年7月,托管工程首批确定了5家试点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近4年来,托管工程坚持“双方自愿,政府引导,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推广”的原则,从任务目标、工作内容、宣传考核等方面推进托管工程的有效实施。主要措施一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实施方案》;二是进行了试点盟市托管工程督查调研工作,带领试点服务机构调研学习浙江、广东等省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经验;三是编印《内蒙古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手册》,规范和提升托管服务单位工作质量;四是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程记者行”宣传活动,宣传托管工程实施效果,推广实施成功经验。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了实效,有效地推动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及科技成果转化。
二、工作成效显著。
1.推动全区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显著提高。在知识产权托管工程的带动下自治区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呈现连续3年快速增长的态势。截至201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累计专利申请量为48225件,其中实用新型申请25896件,发明专利申请13051件,外观设计申请9278件。累计授权量29067件,其中发明专利3340件,实用新型18770件,外观设计6957件。自治区专利综合水平稳步提高。
2.盟市受益良多。包头市稀土高新区20家知识产权托管企业托管后专利申请增量达200多项,发明专利授权率达到50%以上,实用新型授权率达到95%以上;巴彦淖尔市实施托管工程后,发明专利费用资助实现了零突破,2014年共有42项发明专利获得资助,资助金额68250元;赤峰市实现内蒙古赤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红山、元宝山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104家规模以上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全覆盖;乌海市作为我区内首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为三家企业实现专利质押贷款1000万元。
3. 托管企业创新发展态势良好。托管工程由政府部门牵头,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通过试点,引导、推动和帮助各类企业与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紧密合作,探索行之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模式,成为企业和创新主体受益的双赢工程。目前,12家服务试点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积极开展工作,托管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目前,全区共有知识产权托管企业324家。其中呼和浩特市托管企业达到55家,通辽市托管企业36,巴彦淖尔市托管企业40家,包头托管企业128家,乌海市托管企业26家,赤峰市托管企业39家。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19家企业提供了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共涉及专利130余件。2014年自治区首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企业中,呼和浩特市托管企业中有6家入选。
4. 推动盟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托管工程的实施调动了盟市知识产权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盟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托管工程实施以来,各盟市新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等专业服务机构5家,全区知识产权队伍得到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有所增强。
5. 定向培养了一批知识产权人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采用与高校合作培养,代理机构定向培养,各托管工程试点单位面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式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缓解我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缺乏的问题。2012年在内蒙古工业大学设立了“内蒙古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面向理工科和管理学专业招收双学位学生,3年共招收150人,2014年7月,首届45名毕业生已顺利毕业。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单位先后为北方重工等企业和园区开展专利信息应用培训,培训人员2500余人。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及专利申请、专利授权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2014》数据,我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在全国排名23位,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很多,其中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滞后已成为制约综合实力提升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体系化管理及运行尚未健全。目前我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少、服务能力低,业务大多集中在专利代理上,尚未发展成完善的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应用、预警服务、行业分析、涉外专利代理、专利评估、管理咨询等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
2.相关配套服务不到位。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支撑创新的能力较弱,无法满足我区广大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
3.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员缺乏。目前全区仅有代理机构4家,职业代理人16人,专业从事专利代理人员10人,个别代理机构因人员不足面临被停业窘境。
对于以上问题,亟需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建立、支持、引导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四、对策建议
针对内蒙古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需从以下方面予以加强:
一是继续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内蒙古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手册》加强指导督查,深化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内容,推广经验做法,扩大试点范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内蒙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和现有代理机构的作用,尽快培养一批从事专利管理与代理服务的复合人才。在条件成熟时,将“内蒙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提升为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采用引进区外代理机构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和促进代理机构良性发展。
三是充分发挥维权援助工作机制作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各维权援助合作单位和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作用,完善自治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为专利权人及社会各界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
四是出台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构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促进科技经济贸易融合、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匹配的专利政策支撑体系。重点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方案”、《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意见》相关政策措施。
五是推进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内蒙古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业务职能,扩大专利数据资源开放范围。
目前,科技发展进入到空前活跃的新时期,知识创新、传播、应用的规模和速度前所未有,知识产权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今后还要深入总结知识产权托管工程试点工作在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专利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品牌经济、科技创业等方面经验及地区特色的工作模式,在全区广泛推行,以此带动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为我区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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