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时间:2023-02-14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文书文号:(2021)京01执恢344号执行裁定书
(2021)京01执恢344号协助公示通知书
执行事项:公示股权冻结
被执行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证件种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执行人证件号码:91230000126976973E
冻结被执行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229,374.77股股权。
冻结期限:2023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
公示日期:2023年2月14日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