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内蒙古托克托立农村镇银行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时间:2021-04-26
执行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文书号:(2021)京0101民初42号民事裁定
(2021)京0101民初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事项:公示冻结股权
被执行人:李龙飞
被执行人证件种类:身份证
被执行人证件号码:150102198509020133
被执行人持有的股权数额:冻结李龙飞持有的内蒙古托克托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6.67%的股权,冻结股权300万股,冻结期间不得为其办理股权过户、转让等相关手续。
冻结期限:三年,自2021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
公示日期:2021年4月26日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