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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河肉牛养殖分公司权益及 24877.54 万元债权转让公告
时间:2019-06-17

项目名称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河肉牛养殖分公司权益及 24877.54 万元债权

转让方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27013.13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6月1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9713

交易机构

北京产权交易所

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欣  电话:0471-3969694;18148242032

一、标的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标的名称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河肉牛养殖分公司权益及 24877.54 万元债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820774549913

设立时间

2005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地(住所)

河北省三河市高楼镇兴隆庄村北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肉牛养殖

负责人

赵长友

经营规模

总人数

共计:

在编 人,在岗 其他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242.3

-56.3

444.6

以下数据出自  2018   8   31 日的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720.5

-2001.8

-2015.6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总资产

25118.19

27125.13

流动资产

15028.30

14992.07

现金及银行存款

4066.88

4066.88

应收账款

3511.09

3511.09


其他应收款

3194.53

3194.53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9107.47

7812.65

无形资产

571.56

3909.56

总负债

24989.55

24989.55

流动负债

24989.55

24989.55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71.22

71.22

其他应付款

24882.49

24882.49

长期负债

所有者权益

128.64

2135.59

主要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

主要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其他需要披 露 的内 容

1、本次转让标的所述“分公司权益”指的是分公司的资产组合参照评估报告),范围包括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清单见评估报告明细表(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2、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3、分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负责协调各债权人、债务人与受让方进行交接工作。

4、本次转让标的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河肉牛屠宰分公司权益及 13673.51 万元债权”进行捆绑转让,不可单独受让。

5、本次转让标的以评估基准日时点为准,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转让方承担。

6、风险提示: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主体,故分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等在后续移交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1310007216883860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李高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1870.0955 万元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 其他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河肉牛养殖分公司权益及 24877.54 万元债权

转让底价

27013.13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A.一次性支付 √B.分期支付

首期价款为总价款的 20%(含保证金),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其余 80%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24】个月内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同时交纳[ 20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返还。

2. 若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若以竞价方式成交,则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北交所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书》后的[ 5 ] 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首期价款为总价款20%(含保证金,于交易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 本项目不接受以人民币之外的其他币种支付和结算交易保证金及产权交易价款。

4.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北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转让方可以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5.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时须书面承诺:

①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②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审批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③同意北交所向其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审批机关的要求;④我方承诺愿意承接分公司涉及的相关债权债务并配合转让方、相关债权人及债务人进行交接工作;⑤我方承诺同时受让“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河肉牛屠宰分公司权益及13673.51 万元债权”标的。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B.自行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 需同时受让“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河肉牛屠宰分公司权益及13673.51 万元债权”标的。

保证金设定

1、交纳金额: 2000 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 17:0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处置方式: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退还。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北交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2)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以低于挂牌价格竞价的;(3)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4)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未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的;(5)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四、披露信息(公开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A.信息披露终结。

√B.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C.变更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交易方式

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A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一次报价?、权重报价?

?B 招投标  ? C拍卖    ? D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