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12盟市防范非法集资户外大屏广告投放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在内蒙古自治区12盟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人流量集中区域的户外大屏投放防范非法集资广告(具体位置、要求见附件1),每个位置的广告集中投放周期为1个月。
3.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8.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具备户外广告运营资质的相关证明。
三、递交资料内容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户外广告运营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如广告经营许可证等;或代理运营商证明;或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大屏运营的合作证明材料(以委托合同为准)。
7.按照广告位置、播放形式、播放时长,提供报价清单(详见附件1)。
四、评选标准
1.资质要求: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方可参与评选,且参与评选的合格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将重新组织采购。
2.报价:确定最低报价者为合作机构。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的情况,则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最终报价确定合作机构。
五、公示期
本项目比选结果将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比选资料需胶装成册一份,并密封好,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和日期。密封口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盖章的比选资料,将予以拒收。
2.请参与价格比选的机构在2025年8月1日17:00前响应,文件送达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3层。截止日期后送达或不符合资料提交要求的,将视为响应无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月军
联系电话:18804929555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3层。
内蒙古济元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