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内蒙古托克托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时间:2024-05-30
执行法院: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执行文书文号:(2024)内0122执66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024)内0122执66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事项:公示冻结股权
被执行人:刘志胜
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15012219541112151X
被执行人持有的股权数额:冻结被执行人刘志胜持有的内蒙古托克托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及分红。
冻结期限三年,自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7年5月28日止。
公示日期:2024年5月30日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