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内蒙古托克托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时间:2024-04-01
执行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文书文号:(2022)京0101执9540号执行裁定书。
(2022)京0101执95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事项:公示冻结(续冻)
被执行人:李龙飞
被执行人证件种类:身份证
被执行人证件号码:150102198509020133
被执行人持有股权的数额:对被执行人李龙飞持有的内蒙古托克托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6.67%的股权予以续冻(300万股及分红),冻结期限三年,自2024年7月28日至2027年7月27日。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